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青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了做好我校2016年青年项目申报工作,根据中组部《2016年国家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二)属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6月1日后出生)。

  (三)申报时已经取得博士学位,并有连续3年及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上述海外科研工作经历指获博士学位后全职或全时在海外工作的经历,不包括同时与国内单位保持聘用关系,且领取薪酬的海外工作经历。

  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不得突破上述年限要求。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如果取得突出研究成果或其他突出成绩,可突破年限要求,用人单位应在申报材料中附破格说明。

  (四)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来华)时间应在一年以内(2015年6月1日后回国)。

  (五)引进后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六)为所从事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二、申报材料

  (一)材料考察重点

  1.教育和科研经历;

  2.已取得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

  3.发展潜力;

  4.工作设想;

  5.国内支持情况。

  (二)所需提交材料

  1.申报书

  申报书请务必使用本通知附件中客户端生成,申报人不得修改申报格式。

  2.附件

  (1)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由学校提供固定模板)复印件;

  (4)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5)3封海外专家推荐信;

  (6)主要成果(5篇以内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SCI论文检索证明);

  (7)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8)奖励证书复印件;

  (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10)破格申报者应附破格说明材料。

  3.简要情况表

  4.第十三批国家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5.吉林大学申报简表

  (三)注意事项

  1.填写申报书注意事项

  (1)封面“联系人”处填写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郑诺),“联系电话”填写该联系人的固定电话号码(0431-85166048)和手机号码(18686396657),“联系邮箱”填写znonoz@jlu.edu.cn。

  (2)“工作经历”中应列出兼职经历。

  (3)“代表性著作、论文情况”中的他引是指除作者及合作者以外其他人的引用。他引次数应与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致。

  (4)“已承担或正在承担的科研项目”处须列出申报人作为负责人已承担或正在承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

  2.提交附件注意事项

  (1)“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已全职在校工作的,工作合同应有单位盖章、负责人及本人签字,电子版提交扫描件。未全职在校工作的,由申报人在意向性工作协议上签字后,正常装订并扫描。人才工作办公室收到申报材料后将统一办理“负责人签字及盖章”部分。

  (2)海外任职证明材料应有证明人签字,电子版提交扫描件。

  (3)推荐信应有专家亲笔签名,电子版提交扫描件。

  (4)应提供关于代表性论著的收录及引用检索证明材料,由具备科技查新业务资质的相关机构出具并盖章。

  (5)装订在附件材料中的破格说明无需加盖公章,落款处为“吉林大学”。

  (6)附件应编写目录及页码。

  三、报送方式及要求

  请各中层单位按以下方式及要求报送材料,电子版材料须与纸质版材料内容相同。电子版使用U盘与纸质版一并于2016年6月24日16:00前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引进科(行政楼113室)。人才办将按照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协助申报人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报送至有关部门。

  (一)纸质版材料,请将以下材料统一使用档案袋装存,并填写《申报信息表》,打印后粘贴于档案袋正面。

  1.申报书与附件合并装订,一式一份,申报书在前,附件在后;

  2.简要情况表一式一份(无需装订,单独报送);

  3.第十三批国家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表头需中层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一式一份(无需装订,单独报送);

  4.吉林大学申报简表(需中层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一式一份(无需装订,单独报送);

  5.破格申报者应附破格说明材料(需中层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电子版材料,存储于单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方式:“学院-姓名-”。

  1.申报书电子版(“姓名”+申报书.doc)

  2.附件,需提供完整版及拆解版扫描文件。

  (1)完整版附件,将全部附件材料扫描为一个pdf文件,需正常编写目录及页码(“姓名”+附件材料.pdf)。

  (2)拆解版附件,由完整版附件拆分为以下3个pdf文件,无需编写目录及页码。

  ①“姓名”+身份证明材料.pdf(包括附件材料(1)-(4));

  ②“姓名”+专家推荐信.pdf(包括附件材料(5));

  ③“姓名”+成果证明材料.pdf(包括附件材料(6)-(8))。

  如提供用人单位破格说明,请附在身份证明材料后,纸质版破格说明材料装订位置应与电子版相同。

  3.简要情况表电子版(“姓名”+简要情况表.doc)

  4.第十三批国家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姓名”+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xls)

  5.吉林大学申报简表电子版(“姓名”+申报简表.xls)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各中层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引进过程中要注意广开渠道、积极动员,营造“全员引才”的良好氛围。根据《吉林大学引进支持专项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针对成功引进的基层单位给予5万元工作经费奖励,可用于发放绩效,具体参照学校奖福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对于成功引进的推荐人,给予5万元奖励。

  (二)学校将于近期在主流媒体上进行招聘宣传,人才工作办公室在收到应聘材料后会第一时间转发给各中层单位,各中层单位须及时与申报人取得联系,并尽快确定是否予以推荐。同时,学校鼓励各中层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和洽谈工作。对于达成初步聘用意向的优秀人才,可申请学校“国际青年学者论坛”项目,来校洽谈期间费用由学校承担。

  (三)各单位应由主要领导牵头,专人负责,为申报人提供全程服务,要安排专家协助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四)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各中层单位要严格把关,科学评估引进人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加强引才审核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性,防止弄虚作假。

  联系人:郑诺 高崴 夏禹

  联系电话:0431-85166048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闭

集成光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吉林大学实验区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电话:0431-85168270  邮编:1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