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并报送“十三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校内相关单位:
《吉林大学“十三五”改革与发展规划》已正式公布实施。按照学校“十三五”规划制定工作总体安排,各专项规划须在现有文本基础上,根据《吉林大学“十三五”改革与发展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与学校“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发展任务、改革措施等的协调一致,尤其要注意对学校“十三五”规划主要发展指标的分解和落实。请各相关单位把修改后的专项规划于 2016 年8 月 25 日前报送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杨 景 孙曙光
电 话: 85166817 85166823
邮 箱: sunsg@jlu.edu.cn
附:各专项规划名单
1.本科生培养规划
2.研究生教育规划
3.继续教育规划
4.学科建设规划
5.自然科学研究规划
6.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
7.国内合作规划
8.国际合作与交流规划
9.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10.财经工作规划
11.资产与后勤规划
12.产业发展规划
13.校园文化建设规划
14.信息化建设规划
15.校园基本建设规划
16.医学事业规划
17.党的建设工作规划
发展规划处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