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人才科研启动、配套经费预算申请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校财预〔2017〕3号《关于预下达2017年度“双一流”专项经费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人才科研启动、配套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和效益,更好的发挥各类人才在学校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领域的作用,人才工作办公室将对各类人才的科研启动、配套经费进行预算管理和审核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人员范围
1.按照《吉林大学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校发〔2007〕55号)《吉林大学“引进海外博士计划”实施办法》(〔2013〕61号)引进的、且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配套经费尚未拨付或未拨付完毕的国家各类项目入选专家、唐敖庆特聘教授、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引进海外博士计划”a类、b类人员。
2.成功入选“”“111引智计划”等人才项目且学校提供的科研配套经费尚未拨付或未拨付完毕的校内人员。
二. 填报要求
1.首次申请科研启动、配套经费的人员填报要求
首次申请人员在学校引进人才办法中规定提供的经费额度(或工作协议中签订的经费额度)下,根据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及预算。为便于经费预算的管理及使用,科研启动和科研配套经费进行统筹预算,本年度申请额度不得超过本人科研启动、配套经费总额度的60%。
2.科研启动、配套经费额度未完成拨付的人员填报要求
2016年12月31日前已下拨过科研启动、配套经费人员的未完成拨付经费额度,申请人在2017年拟申请预算中按照预算要求对剩余经费进行合理填报,剩余经费将按照预算拨付到原经费卡中。
3.预算执行进度填报要求
由于相关部委将在年底对结余专项经费进行收回,为保证各类人才利益,同时确保预算进度,填报人员需明确各时间节点的预算执行情况,并严格按照填报情况执行预算。
三. 填报流程
1.个人填报:按要求规范填写《科研启动、配套经费预算表、说明书》(附件)一式两份。
2.中层单位审核:填报人将申请材料经所在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签字、盖章后,于3月17日前交至鼎新楼6楼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发展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liuxiangwei@jlu.edu.cn。
3.学校审核:人才工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预算申请进行审核和批复,并下拨经费。
四、联系方式
人才工作办公室:高月 刘向威
联系电话:85167448
附件: 《科研启动、配套经费项目预算表、说明书》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