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我校集成光电子学国家重点联合实验室五年工作总结报告、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
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信息科技学会联合体《关于开展信息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信科联字[2017]7号)要求,现将我校集成光电子学国家重点联合实验室五年工作总结报告、年度考核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5日至6月9日(5个工作日),公示地点:吉林大学科技处科技机构管理办公室(中心校区鼎新楼A526室)。
在公示期内若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具实名以书面形式与科技处科技机构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31-85166454
联系地址:科技处科技机构管理办公室(中心校区鼎新楼A526室)
科学技术处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