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我校2021年度吉林省发改委工程研究中心的组织申报工作已开始进行,现将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见附件1)和吉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吉发改高技﹝2016﹞493号)(见附件2)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二、各申报平台需满足申报的基本条件和支持重点领域,并请各申报单位及学术委员会严格把关,原则上,同一院系已认定过的同类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不再受理,请注意学科布局,避免重复建设。
三、请各申报单位务必于2021年1月12日11:00之前将《申请报告》(见附件3)一式四份(同时将申请报告及附件扫描成PDF电子版发送至kjcjdb@jlu.edu.cn)及《吉林大学申报省部级科研平台依托单位推荐表》(见附件4)一份报送至科研院科技管理办公室(鼎新楼A516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宇鹏 于敬鹏
联系电话:85166454
材料报送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516室
附件:
1.吉林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2.吉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3.吉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4.吉林大学申报省部级科研平台依托单位推荐表
科研院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