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吉政令276号)和《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吉科发奖〔202229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奖项设置

  (一)吉林省自然科学奖

  受理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和组织。

  (二)吉林省技术发明奖

  受理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方面做出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和组织。

  (三)吉林省科技进步奖

  受理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本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四)吉林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受理在同本省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对本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二、提名要求

  本年度提名工作按照《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吉科发奖〔202230号)执行,我校项目可选择由吉林大学提名或专家提名。

  (一)单位(吉林大学)提名

  提名单位(吉林大学)将对提名的项目(人选)进行严格把关,对提名项目进行论证并提出提名意见。

  (二)专家提名

  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内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提名。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可以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项目。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不能被提名为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候选者。

  三、提名步骤

  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实行网上受理。被提名人登录省科技厅网站,点击“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平台”,从“项目申报”窗口登录填报。

 (一)单位(吉林大学)提名。需由吉林大学提名的项目申报人根据奖项类别填写提名书(见附件1),并将初稿(只填写项目基本情况和项目简介)发至邮箱kjckx@jlu.edu.cn(截止时间32616:00),初审通过后将“提名号和校验码”以邮件形式回复。

 (二)专家提名。专家提名的项目需向省科技厅奖励处提供《吉林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及资格证明(发送至邮箱jlskjtwjy@126.com截止时间32616:00),经批准后,由省科技厅奖励处提供提名账号,并将“提名号和校验码”发放被提名人。

 (三)填写提名书。被提名人按照发放的“提名号和校验码”以上述方式从“项目申报”窗口登录,进入系统后按《2023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填写电子版提名书。

  (四)报送提名材料。

提名材料包括电子版提名材料和书面提名材料两部分。具体如下:

  1、电子版提名材料。包括电子版提名书和附件。电子版提名书填写好后,应按省科技奖励提名系统提示在网上提交;电子版附件需将相关材料扫描生成PDF文件及JPG文件,并按系统提示在网上提交。

  2、书面提名材料。包括书面提名书和纸质附件。书面提名书需利用申报系统中文件转化功能,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提名书生成PDF文件,从系统中下载打印,并与纸质附件合订成册形成书面提名材料,书面提名材料不另加封面,需用铅笔在右上角标注页码。

  四、提名条件

  (一)被提名者只能申报一项省科学技术奖,同一项目不得多部门重复提名。已获得2022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的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的前二名完成人和三等奖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提名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二)自然科学奖被提名项目其论文或专著应公开发表2年以上(即20201231日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被提名项目应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且成果转化应用2年以上(应用时间在20201231日以前);科技进步奖被提名项目应具有成熟的核心性技术成果,且成果应用2年以上(应用时间在20201231日以前)。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于20234916:00时前完成电子版提名材料网络上传工作,并于4101600前将纸质版材料送至鼎新楼A514室,学校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反馈不合格项目进行修改。

(二)单位提名项目和专家提名项目均须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所有完成人、完成单位。

(三)“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平台”将于2023417日关闭,关闭前务必生成PDF文件并打印,于41916:00时之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鼎新楼A514室(包括书面提名材料原件1份、形式审查表1份、项目不涉密证明1份、科研诚信自查及承诺书1份),专家提名项目需提供专家提名资格证明,如:院士聘书、奖励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评审采取定额定标方式进行,同等级奖项评审落选后不再降格参加下一等级奖项的评审。

(五)提名工作结束后,省科技厅奖励处将对各单位提名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项目予以受理,受理项目及专业分组情况在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日。公示结束后不再受理有关增减或更换完成人、完成单位,以及完成人、完成单位排序变更的申请。  

校内联系方式:

人:李红旭 张庆余 刘晟池

联系电话:85168632

箱:kjckx@jlu.edu.cn

科技厅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宇、王婧瑜

联系电话:0431-889758171774347029618844532333

  附件:1.2023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2.2023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内容》

  3.2023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形式审查表》

  4.2023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

  5 .《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科研诚信自查及承诺书》

  6.《项目不涉密情况说明》

   科技管理办公室

   202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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