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集成光电子学国家重点联合实验室XRD设备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应对需要使用XRD设备的测试人员进行设备使用方面的培训,只有考核合格后的测试人员方可进行仪器设备的独立操作;

2、测试人员应提前(1~3天)到D227房间进行设备的使用预约登记,同时出示相关有效证件和课题组负责教师签字的测试单,标明样品个数和预约时间;

3、测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预约时间,在预约时间开始20分钟后仍没有进行测试的,取消本次预约;累计3次没有按预约时间进行测试的,取消其1个月内的测试预约资格;同一课题组有3人次及以上被取消1个月内测试预约资格的,取消该课题组所有人员3个月内的测试预约资格;

4、测试人员必须穿好洁净的白大褂和拖鞋后方可进入实验室,任何与测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实验室;测试结束后,测试人员整理好实验数据并清理好实验台面及环境卫生后方可离开;

5、测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在测试过程中,如设备出现故障,测试人员应立刻向管理人员汇报,以便管理人员及时维护、维修设备;

6、在测试过程中违反设备操作规程,管理人员可对测试人员进行如下处罚:第一次停止该人员1个月的测试预约资格,第二次停止该人员1个学期的测试预约资格,第三次永久终止该人员的测试预约资格;在测试过程中对设备造成损坏的,应由该测试人员所在的课题组支付该设备维修所需的一切费用,并停止该课题组所有人员3个月的测试预约资格;

7、测试人员在实验结束后应认真填写实验记录,没有及时填写实验记录的,其测试的截止时刻计算到下一测试人员的开机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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