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转发长春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0年“长春市科技专家库”专家增补工作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充实和完善长春市科技专家资源,逐步建立市科技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技术需求预测、科学决策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科技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独立性,更好地为长春市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撑,结合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要求,现长春市科技局面向社会开展科技专家增补工作,本次专家增补工作分为已入库专家信息完善和增补新入库专家两部分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意见。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能够精准掌握本领域、本行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熟悉创新创业相关政策规范、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有充沛的时间和精力完成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专家的各项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院士、国家级领军人才等专家,年龄不限。

4.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参与科技项目管理工作过程中能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关心科技事业发展。

5.具备承担参与项目管理的时间和条件。

6.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与长春市科技政策制定、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指南编制、项目立项评审、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等工作并接受市科技局的相关工作安排。

7.在科技活动中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条件

专家库专家主要分为技术专家、管理专家、财务专家3种类型。入库专家除需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技术专家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

2.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十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3.在完成的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重点科技攻关和在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消化、吸收、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攻克了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达到省内同行业中先进水平,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主要贡献者。

4.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在全省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并通过实践证明,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规模以上国家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骨干。

6.国家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市级科技型“小巨人”企业的技术总监。

管理专家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高校、科研院所副处级以上职务。

2.长期从事科技管理工作,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

3.国家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市级科技型“小巨人”、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专家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2.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二、增补专家申报要求

(一)已入库专家信息完善要求

信息已进入长春市科技专家库的专家,无需重复注册,直接使用专家的用户名、密码登录“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36.49.92.143:8080/xtcx/login),完善补充个人信息,并提交市科技局审核。

(二)增补新入库专家要求

经与长春市科技信息研究所沟通协调,增补新入库专家请填写“长春市科技专家录入模板”(详见附件1)及“长春市科技专家推荐综合汇总表”(详见附件2,专家信息后期系统导入。

各中层单位请于2020102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科技处鼎新楼A520室,电子版以U盘现场报送。

报送材料包括:

1.增补新入库专家填写的“长春市科技专家录入模板”电子版,请以“中层单位名称+专家姓名”命名。

2.中层单位汇总后的“长春市科技专家推荐综合汇总表”电子版及签字盖章后的纸件一式一份。

三、联系方式

(一)长春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耿素梅 88777251

关洁 88987752

(二)校内联系方式:

闻雅 王忠江 王艺博 85167489


附件1:长春市科技专家录入模板

附件2:长春市科技专家推荐综合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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