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表彰奖励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继续为吉林振兴发展贡献力量。经省委同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协会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吉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学校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表彰名额及提名渠道
(一)吉林省青年科技奖设置及表彰名额
创新团队奖,授予团队数不超过1个;特别奖,授予人数不超过3名;青年科技奖,授予人数不超过30名。
往届获奖团队(个人)不重复授奖。本次提名创新团队带头人可同时提名个人奖,但须事先与科协秘书处取得联系。
(二)提名渠道
单位提名:可通过我校提名,也可通过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提名。
通过学校提名的团队和个人,按本通知的提名材料报送要求报送,经校内评审、公示等环节后提名至省科协。通过学会推荐的团队和个人,登录吉林省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审平台填报所需的推荐码,请与提名学会联系。
专家提名:在吉林省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科协主席、兼职副主席,省(部)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主任可作为提名专家。候选对象须获得2名及以上本学科领域提名专家提名方为有效。每位专家可提名1个候选团队、2名候选人。
若通过专家提名,请联系省科协申请登录吉林省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审平台填报所需的推荐码,联系人马赫,联系电话0431-85261418。
通过学会、协会、研究会和专家提名的我校候选人请于10月5日前与科协秘书处取得联系,因为正式提名之前需要在校内公示。
二、评选范围
在吉林省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技研究与开发、普及与推广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科技创新团队、青年科技工作者,不包括主要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
团队成员、科技工作者须为中国籍。团队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年龄以及团队成员的平均年龄、科技工作者的年龄,男性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评选条件
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团队成员和个人,无因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无被组织问责、诫勉、约谈等问题,无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情况。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吉林省青年科技奖创新团队奖的评选条件
参与吉林省青年科技奖创新团队奖评选的团队,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团队各成员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学问题,共同承担一项或多项国家或省重大技术研发项目和企业技术升级工作,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整体(10人左右);
2. 团队的学术或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有明显优势,学术研究取得突出业绩,或促进了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成果升级,科研成果转化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团队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或技术造诣、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
3. 团队一般应有3~5名研究骨干,应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吉林省青年科技奖特别奖的评选条件
吉林省青年科技奖特别奖从吉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中择优评选产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学术水平国内领先,并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广泛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
2. 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方面取得重要进展,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类技术领先水平,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作用。
(三)吉林省青年科技奖的评选条件
参与吉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的个人,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方面取得进展,学术水平国内先进,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其分支学科的发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2. 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方面取得进展,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产生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较大作用。
四、提名工作要求
(一)各校内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的组织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等倾向,保证提名质量,做好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审核,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人选提名要注重围绕全省重点产业和重大科技项目,向长期在我省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提名团队(个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省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团队带头人、候选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不提名副厅级(含)以上的个人,县(处)级干部人选比例不超过参评总数的20%。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同时受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长年坚持在科研与生产一线的科技工作者,可按专业技术职务推荐。
(四)提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名材料是评选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团队(个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提名单位(专家)要对提名对象的资格条件负责;候选团队(个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候选团队(个人)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不得被提名。候选团队(个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团队(个人)联系学校保密办公室出具提名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
五、限项规定
校内各学院和科研单位提名候选团队不超过1个,候选个人原则上不超过1人。
六、提名材料要求
因提名工作须经过校内评审、公示等环节,提名材料先以电子文档版报送,发送至jluast@jlu.edu.cn邮箱,学校提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的材料包括:
1.《第十七届吉林省青年科技奖创新团队奖提名审批表》或《第十七届吉林省青年科技奖提名审批表》及有关附件材料;
2.提名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工作组织情况、对象产生方式、材料审核情况及确定的人选等,须加盖单位公章;
3.《汇总表》。
校内联系人:王立锋 85166736(微信号jluwlf)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吉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第十七届吉林省青年科技奖创新团队奖提名审批表》
3.《第十七届吉林省青年科技奖提名审批表》
4.《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科学技术协会秘书处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