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校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调动我校青年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培养造就一批学术基础扎实、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者,本年度继续实施“吉林大学杰出(优秀)青年培育计划”。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吉林大学在编职工,在自然科学各中层单位现岗工作。
2.截至2023年1月1日,“杰出青年培育计划”申请人男性未满41周岁[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4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优秀青年培育计划”申请人男性未满36周岁[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8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具备独立的科研工作能力、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突出的科研成果和较大的发展潜力。本计划优先支持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以上项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发表过高水平论文等的申请人。
4.已经得到本计划资助的人员不得重复申请同层次培育计划;已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及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不得申请;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以及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不得申请“优秀青年培育计划”。
二、申报流程
1.申请人填写培育计划的申请书(见附件1),报送所在中层单位。
2.各中层单位应通过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3.申请人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应的学科来填写研究领域及申请代码,科研院将对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并组织评审。
三、材料报送
各中层单位将签字盖章的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及电子版、申请人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以中层单位+培育计划类别+姓名命名)报送至科研院自然基金管理科,纸质材料报送至鼎新楼A区543室,电子版由中层单位统一报送至邮箱:zhuming@jlu.edu.cn,截止时间为9月18日11:00。
校内联系人:朱明
联系电话:85167419
科研院
2023年8月30日